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,如果没有针对性的措施,带薪休假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而言,依然是水中月、镜中花——
“如果这项规定可以实行,那么我们向经理提带薪休假就有底气了。”11月15日,在北京市中关村中建十四集团的建筑工地上,来自山东的齐辉非常兴奋地告诉记者:“没想到我们农村来的打工者也可以享受到像城里人一样的待遇。”
带薪休假,近日成为社会热门话题,人们给予了太多关注。
1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《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(草案)(征求意见稿)》将享受年休假的“劳动者”明确定位为: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。这条规定使得“劳动者”的界定更加明朗,更多的农民工有了带薪休假的愿望。
但实际上,农民工能够享受带薪休假的,只是凤毛麟角。据记者了解,目前已实施农民工带薪休假的天津港,规定农民工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,可以带薪休假7天。青岛港则规定农民工工作满一年就可以带薪休假10天。但这种情况只占2亿农民工中的极小比例,连双休日都没有的农民工还是占了大多数。你休假别人就得多干
听完了记者带来的“带薪休假”的消息,兴奋之余,齐辉又提出了许多疑问:“我的工作是按计件算工资,如果不工作,我们就没有工钱,那么我们带‘薪’的钱怎么算啊?”“能不能休假到底是我们说了算,还是经理说了算?”
“工人能否被批准休假是由工程进度决定的。”中铁十四集团办公室的黄先生告诉我们,“现在工地连双休日都拿来赶工程进度了,不仅工人没有休息,就连行政管理人员也没有休息。但是,如果谁家遇到急事,想休假,我们会尽量协调其他工人来完成任务。”
根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(草案)(征求意见稿)》第四条规定,“职工休年休假,由单位根据生产、工作的具体情况,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,统筹安排。”对于现代社会的各个行业来说,部门之间的分工、个人之间的分工都非常明确,如果个人提出的带薪休假影响了工作,就会带来更复杂的问题。对于雇用大量农民工的建筑行业来说,一个工地上的工人就有木工、电工、钳工、信号工等许多工种,各个工种之间相互关联,互相合作,“如果一个人休假,其他人就要多做一些了。”当问到公司怎样协调职工休假时,黄先生回答说。有假没薪随你挑
我国早在1995年实施的《劳动法》中就规定,“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。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。”然而,带薪休假在我国长期被视为一种福利,只有国家公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才有资格享受。在广大农民工眼里,带薪休假是一件奢侈的事情,有的甚至从来就没听说过;从整个社会来看,带薪休假并没有被当做是广大劳动者普遍应该享有的权利。
来源:工人日报